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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县级初审转报)

来源: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事项名称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县级初审转报)
实施主体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2830367
监督电话
0563-2830325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材料初审转报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县级初审转报)
基本编码
342007025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366946603XM4342007025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366946603XM434200702500002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区划
宣州区
实施主体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按照省里文件通知要求时间段办理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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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程序种类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文件信息
B-其他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2830325
咨询方式
0563-2830367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3〕167号 第七条 评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评定申请,按要求编制《申请报告书》。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报告书》一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第三方评定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对各市上报材料及时按照本办法进行初审。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第三方根据本办法开展评审,形成评审报告。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评审报告进行审定,形成《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名单》。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名单》,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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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的注册和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保事故。 (二)申请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徽省“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另行下达)导向。 (三)申请产品在同类产品中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及以上,市场前景较好。 (四)申请单位在国内外依法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五)申请产品通过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测试)或出具用户验收报告。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军工、医疗器械、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需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需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六)申请产品已经用户使用,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评定申报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详见申报书内。如提供电子件,电子件应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无涂改痕迹,可以为jpg格式或pdf格式。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宣城分厅、皖事通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法定受理标准,按照事项办理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行受理,不符合申报办理条件的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承办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决定人。决定人根据审查意见结果,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事项办结后,窗口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申请人可自愿到窗口领取,也可选邮政快递寄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彭玉珍 受理岗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快递或直接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受理,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不予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有关材料;
审查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彭玉珍 审查岗 1.负责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作出审查决定;2.负责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3.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查看
特殊程序种类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法定依据
专家评审 10个工作日 《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 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
决定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彭玉珍 决定岗 1、负责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作出审查决定;2、负责针对不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不予通过的决定;针对符合条件的办件,作出审查通过的决定;3、负责及时将审查结果流转至办结岗。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宣城市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彭玉珍 办结岗 工作人员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办结处理。审查通过的,出具审批通过办理结果,申请人按选择的式到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审查不通过的,出具审批不予通过的办理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每年可以申报几次? 根据省经信厅下达的文件通知,安徽省一般每年可以申报两批次。
同一个企业能以不同的项目再次申报吗? 可以。
评定程序是什么? 评定程序。: (一)申请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评定申请,按要求编制《申请报告书》。 (二)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报告书》一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各市上报材料及时按照本办法进行合规性审查。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第三方评审意见进行审定,形成年度《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名单》。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过其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安徽省首版次软件名单》,作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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