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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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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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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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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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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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11341703777363919H4000120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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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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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1703777363919H400012007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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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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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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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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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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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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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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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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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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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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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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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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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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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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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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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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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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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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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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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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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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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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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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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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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省级:兽药生产许可
市级:兽药(含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县级:兽药(不含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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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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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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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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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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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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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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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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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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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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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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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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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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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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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办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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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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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邮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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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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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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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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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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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0563-301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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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63-34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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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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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 2020年3月27日第三次修订)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到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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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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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或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兽药经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真实有效 | 无 | 查看 |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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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2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张庆雨/阮崇纯 | 办理岗 | 受理 | 无 |
审查 | 0.2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张庆雨/阮崇纯 | 审查岗 | 审查 | 无 |
决定 | 0.2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张庆雨/阮崇纯 | 决定岗 | 决定 | 无 |
办结 | 0.25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张庆雨/阮崇纯 | 办结岗 | 办结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 张庆雨/阮崇纯 | 送达岗 | 送达 | 无 |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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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几年? | 兽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
兽药店不干了,兽药经营许可证会被注销么? |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停止生产、经营超过6个月或者关闭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其交回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或者注销其工商登记。 |
注销之后可以重新办理吗? | 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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