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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根联数据采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事项名称
存根联数据采集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受理条件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63-2812366
监督电话
0563-202033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存根联数据采集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名称
存根联数据采集
基本编码
002030029000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事项编码
11341703MB190332444002030029000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703MB19033244400203002900001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理深度
四级标准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其他
办理地点
1.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 查看地图
办理地点补充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所属区划
宣州区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双塔路198号宣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综合窗口)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支持代办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投诉方式
0563-2020332
咨询方式
0563-2812366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展开

受理条件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于每月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发票数据,税务机关对数据进行比对校验,接收数据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存根联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因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税务UKey等损坏而导致无法报送电子数据的纳税人,作废发票应报送全部联次,补录退回 查看
金税盘(税控盘)或报税盘或税务Ukey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非必要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特定纳税人 查看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第一步,受理。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第二步,办结。 采集增值税发票数据信息。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徐姗姗 受理岗 宣州区电子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 徐姗姗/宣州电子税局 办结岗 宣州区电子税务局 1.办理 采集增值税发票数据信息。 2.反馈 办理结束后向纳税人反馈数据采集结果,将金税盘、税控盘或报税盘等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增值税发票退还纳税人。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如何上传已开具的发票信息? 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系统可自动上传已开具的发票明细数据。
如果没有联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纳税人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在线开票的,在税务机关设定的离线开票时限和离线开具发票总金额范围内仍可开票,超限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开具发票次月仍未连通网络上传已开具发票明细数据的,也将无法开具发票。纳税人需连通网络上传发票数据后方可开票,若仍无法连通网络的需携带专用设备到税务机关处理。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因金税盘、税控盘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 ,应该怎么办? 以离线方式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因金税盘、税控盘同时损坏等原因不能报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当月全部增值税发票到税务机关进行数据采集。

办事评价

满意度: 100.00% ,  评分5.00

  • 6

    累计评价

  • 6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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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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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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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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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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