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份 公民 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姓名 李** 工作单位 无********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hen********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73******** 传真
联系地址 中********
申请日期 2024-11-13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申请公开宣城市宣州区中锐第一城小区物业收费备案
所需信息的用途 物业纠纷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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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 已办理 回复部门 宣州区发改委
回复类型 信息不存在 回复时间 2024-12-03 15:15:36
回复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李恒:

我委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的内容为:“申请公开宣城市宣州区中锐第一城小区物业收费备案”。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之规定,现告知申请人,宣城市宣州区中锐第一城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现物业费不属于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皖价法〔2018〕17号)非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无需进行物业收费备案,因此本单位无宣城市宣州区中锐第一城小区物业收费备案表。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宣城市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