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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惟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宣区人〔2019〕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项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何小龙同志济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文文同志敬亭山街道民政所所长职务;
陈祥同志鳌峰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职务;
葛静同志区财政局沈村财政所所长职务,纳入区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
任命:
周惟国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章小红同志为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李云霞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蒋小龙同志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主任科员;
刘吉同志为区扶贫开发局主任科员;
龚国宝同志为双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科员;
丁光华同志为孙埠镇政府主任科员;
明晓保、何宏志、孙秀平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汪来生、周光芒、方丽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主任科员;
龚忠智、何高林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彪兵同志为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杜爱欣同志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胡雅芳同志为鳌峰街道办事处卫计办主任(副科级);
王世节同志为敬亭山街道民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