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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19-05-0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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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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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州区项目帮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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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州区项目帮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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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州区项目

帮办服务工作的通知

宣区政办201915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帮办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项目帮办员的协调、帮办、服务作用,增强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意识,构建一支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帮办员队伍,全面推进我区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程帮办服务。根据《关于印发<宣州区重大项目模拟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宣区政办〔20194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宣州区项帮办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帮办服务制度,优化园区、乡镇帮办服务体系,采取共同管理、指导协调、帮办协办等举措,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全面提升项目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确保项目审批畅通、服务满意。

二、帮办原则

按照“主动提供、自愿委托、无偿帮办、便捷高效”的原则,将原来由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向不同职能部门申报审批,转变为由园区、乡镇帮办员“一条龙”全程无偿帮办的服务模式,切实提升项目帮办服务效能。

三、帮办职责

(一)帮办员负责对本辖区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提供全程帮办、跟踪服务,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中介服务机构联系沟通;负责与项目企业沟通协调,准备报批材料,编制帮办计划,为项目企业提供从立项到竣工的报批,公共服务事项手续的代办,中介服务技术评审环节的协办等服务。

(二)按时参加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的帮办员工作例会、业务培训会等活动。

(三)完成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帮办内容

(一)项目建设单位从立项到竣工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根据项目单位实际需要,帮办营业执照、不动产证等相关证照和相关公共服务事项。

五、帮办体系

(一)明确项目帮办范围。园区、乡镇帮办员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项目的委托帮办,接受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业务指导、日常培训和监督考核。

(二)优化帮办服务队伍。各园区、乡镇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注重选派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具备良好组织协调能力、有专业招商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帮办员。

六、帮办流程

(一)申请。由项目申报单位书面向园区、乡镇提出自愿委托代办项目申请,填写《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申请表》,由园区、乡镇报至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二)受理。接到申请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指定相应帮办人员,帮助申报单位梳理项目审批所需材料。

(三)承办。帮办员要认真做好上报材料的预审工作,确保报批所需材料的完整性。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帮办计划,落实《模拟审批项目工作月报表》制度。帮办员应及时、高效地负责帮办事项的报批和流转。

(四)协办。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且在帮办过程中需要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进行协调的,根据《宣州区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试行办法》规定,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召开联审协调会,帮办员按照模拟审批流程,认真做好帮办服务等工作,确保帮办成效落到实处。

(五)归档。帮办员在完成帮办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在帮办过程中,出现下列原因使帮办不能继续进行的,帮办员应呈报园区、乡镇领导批准后,中止帮办服务并通知委托项目单位及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及时办理中止手续。

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继续审批的;

2.因虚假申报、前置要件(材料)不全、违法违规操作等委托人的原因不能继续审批的;

3.因法律法规不允许审批的;

4.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审批的。

七、帮办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经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确认的园区、乡镇项目模拟审批帮办员。

(二)考核形式

基本分为100分,采取扣分与加分相结合,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实施,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

1.规范办理(40分)

1)帮办员合理编写《帮办计划》,每月28日前按要求上报《模拟审批项目工作月报表》至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真实记录项目基本情况、所做工作、帮办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投资建设代办服务中心定期组织抽查,不按时填写的每次扣5分。

2)按照项目实际办理情况,报送《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告知流转单》,出现延迟报送或漏报报表的,每次扣2分;报送的内容和报表出现错误的,每项扣0.5分。

3)帮办员协助项目单位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不及时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补正材料,不主动协助项目单位整理完备报批资料,出现因材料不全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审批被拖延的,每次扣2分。

4)对符合帮办条件且项目单位有帮办意向的事项要无条件接收帮办,相互推诿、拒绝帮办的每次扣2分。

5)对不具备帮办条件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的,经查实,属帮办员主要责任的,每次扣2分。

6)丢失项目单位申报资料或帮办员没有认真办理导致审批事项发生漏报的,每次扣2分。

7)对审批中出现的问题不积极主动协调、及时上报,造成项目办理进度迟缓的,每次扣2分。

8)帮办结束后,不及时向项目单位移交帮办资料,不按时向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报结的,每次扣2分。

9)项目帮办不完结、跟踪服务不到位、企业反馈不满意的,每次扣2分。

2.工作纪律(20分)

1)在帮办服务中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礼品、礼金或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差旅费等不廉洁行为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2)为社会中介机构拉业务,经查实每次扣5分。

3)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迟到每次扣0.5分,未请假缺席每次扣1分(会议请假一律需经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批准)。

4)被服务对象投诉、上访,被媒体曝光或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影响区数据管理局形象的,经查实每次扣2分。

5)完成区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不按时完成、不主动配合的每次扣2分。

3.综合评分(30分)。

结合帮助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上报审批材料质量情况、制定代办计划安排情况、《模拟审批项目工作月报表》《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告知流转单》报送情况、帮办企业评价等,对帮办员进行客观综合打分,“好”不扣分,“较好”扣2分、“一般”扣4分。

4.附加分(限加10分)

1)上报帮办工作特色亮点材料,经媒体报道,区本级每篇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5分。

2)帮办员在帮办协调过程中,提前完成即定帮办计划,受到企业或上级部门表扬的,每次加5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年末由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召开项目模拟审批帮办工作总结会,提请区政府研究、评选项目帮办工作先进单位以及优秀帮办员,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帮办服务工作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发挥项目带动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各园区、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作风、破瓶颈、求实效,增强做好项目帮办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分工负责。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全面负责项目帮办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协调和监督考评,确保帮办服务达到预期效果。各园区、乡镇要主动关心帮办员,在选拔任用、工作待遇、后勤保障等方面积极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帮办员安心工作。

(三)严格奖惩。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科学制订帮办服务工作考核体系,明确相应考评分值。对在帮办服务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和有偿代办的,受到项目单位投诉且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或被媒体及监督机构在明察暗访中投诉或曝光批评,情况属实的,取消一切奖励。对于情节严重的将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和区效能办严肃处理。

附件:宣州区项目帮办服务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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