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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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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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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宣州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购买服务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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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州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购买服务考核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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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州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

  补助资金购买服务考核方案的通知

  宣区政办2019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宣州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购买服务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9年1月7


  宣州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

  购买服务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激励机制,加强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严格考核基层民营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资金购买服务数量和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补助资金总额

  区政府对基层民营医疗机构每年财政补助资金为1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

  二、购买服务考核内容

  购买服务考核内容为:免疫规划、妇幼保健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脱贫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内容可根据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适时调整。

  三、考核对象

  鳌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济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澄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敬亭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昌镇卫生院。

  四、考核方式

  (一)区卫计委会同基层民营医疗机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考核。

  (二)每年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一次考核,考核数据截止当年1231日。

  (三)考核结果作为区政府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依据。

  五、资金补助方式

  (一)购买服务数量。依据区卫计委核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按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50%作为基数,核算购买各单位服务的资金额。

  (二)购买服务质量。按财政补助资金总额的另外50%,平均分配后核算各单位资金额。

  购买服务数量和质量均按照考核得分档次分配,具体如下:

  1、考核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全额拨付。

  2、考核得分85分(含85分)-90分,拨付90%

  3、考核得分80分(含80分)-85分,拨付80%

  4、考核得分75分(含75分)-80分,拨付70%

  5、考核得分70分(含70分)-75分,拨付60%

  6、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不予资金补助。

  (三)考核结余资金分配。购买服务数量和质量如有结余资金,根据6家单位实际考核得分数,按权重进行二次分配(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不参与二次分配)。

  六、本方案自201911月起执行,由区卫计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