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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解决排涝电费的
请示
宣区政〔2019〕10号
市政府:
城东联圩、双桥联圩是宣城市重要城市防洪工程,在历年的城市防洪排涝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保障了城市的建设与发展。2011年,宣城市委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11〕1号)明确,宣城市城区排涝站排涝电费由市财政承担。近日,国网宣城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致函城东防洪工程管理处、双桥联圩水利工程管理处,要求于2019年1月16日前结清城东联圩谢村排涝站自2011年以来所欠电费228002.08元(不含电费违约金)、双桥联圩宋墩排涝站自2016年以来所欠电费333901.02元(不含电费违约金),逾期将按有关规定终止供电。
为保证城区排涝站的正常运转,恳请市政府解决目前谢村排涝站、宋墩排涝站已欠的排涝电费;同时,按照2011年市委一号文件精神,恳请市政府落实所有城区排涝站排涝电费。
妥否,请批示。
2019年1月23日
(联系人:顾孝悉,电话:1396621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