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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宣州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3-07-19 11:48
  • 发布文号

    宣区政办秘〔2023〕22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有效
  • 信息来源

    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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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宣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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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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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宣政务办秘2023〕2)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宣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任务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对照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台账,明确责任主体、进度安排,强化台账管理、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到点到位。各单位工作计划台账请于8月4日前通过OA邮件报区政务公开办(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版)。《宣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二、规范有序推进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标准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严格按照规定的主体、范围、时限、内容及形式要求等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确保规范、有序的基础上,科学选题,积极打造具有各自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

三、坚持问题导向

今年,区政务公开办将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对《宣州区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相关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分值来源。

四、强化工作推进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任务的区直单位在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与市直对口单位的汇报对接,确保相关领域信息公开任务高效落实。

 

 

 

                          2023年7月19日

 

宣州区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1

全面及时发布涉企政策举措,强化支持民营经济相关政策公开,运用智能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11月底前

2

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和申领办理规程,精准直达相关利益方,更好惠及人民群众和区场主体。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1月底前

3

围绕民营企业办事创业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及时回应关切和解决问题。

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11月底前

4

深化重要决策制定、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以公开强监督,让权力运行更阳光。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5

做好涉企意见征集,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探索建立区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

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二、助推扩大内需

6

强化扩大消费政策信息公开,加大餐饮、住宿、文化、旅游、体育等生活服务消费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商务局

11月底前

7

聚焦“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大交通、能源、水利、新基建等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特别是发布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投资的政策举措,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激发投资活力。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招商合作服务中心、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宣州经开区管委会

11月底前

三、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8

开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提升行动,聚焦群众和区场主体需求,从目录编制、平台建设、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

11月底前

四、推进民生信息公开

9

突出公开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信息,通过集成化、智能化方式推送相关群体,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

11月底前

10

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就业供求信息,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信息公开工作。

区人社局

11月底前

11

持续加大实施10项暖民心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群众有感度、满意度。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12

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信息公开,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发布疫情信息。

区卫健委

11月底前

五、总结基层“两化”经验

13

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14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优化专区功能和布局,提升服务水平。

区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月底前

15

加强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做到有问能答,有问必答。

区数据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月底前

16

全面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信息公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向村(居)延伸。

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月底前

17

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基层“两化”新增领域标准目录指引的落实,着力提升基层公开水平。

区文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统计局、区水利局

9月底前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18

区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相关公开标准,督促区、县两级具有区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实现信息常态化发布。

区教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11月底前

七、深化政策解读

19

对重要政策性文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采取图表、动漫、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从政策背景、重点任务、落实措施等方面说清讲明,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避免误解误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20

拓宽解读渠道,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转发转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21

对群众企业关心关注的重要政策,推动“集成式”解读、“专题式”发布,全链条、全方位、全景式展示政策信息。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22

提高文字解读、图片解读质量,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选活动。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八、做好基础工作

23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的新调整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职责调整变化情况,依法公开本机构的职能等信息,制定更新公开目录。

区政府有关部门

11月底前

24

提高基础信息发布时效和质量。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25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防范法律风险。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持续推进

26

加快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集中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电子版本。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9月底前

27

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报,确保体例规范、数据准确,接受社会监督。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底前

28

增强保密意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持续推进

29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发挥政府公开权威性作用,推进政府公报通过移动端展示。

区政府办

持续推进

九、强化监督考核

30

认真抓好清单落实工作,明确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各地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梳理形成工作台帐,明确各项任务工作路径和进度安排,并将工作计划台账及时报送区政务公开办。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月底前

31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活动。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月底前

32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优化考核方式方法,让数据多“跑路”,让考核寓日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区政府办

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