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有效性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五十九条(四)项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舟同志为宣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商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冯昌贵同志为宣州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