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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607-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公开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7338/202607-00024
组配分类: 双随机、—公开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7-29
发布日期: 2026-07-29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6-07-29 16:52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 

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 

方式

抽查 

主体

抽查依据

局内分工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污染源日常

监督检查 

重点污染源

环境管理情况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护部令第3号)第十七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以上内容自2026815日起变更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第六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第十二条。

大队

2

一般污染源

环境管理情况

一般

污染源 

一般检查事项

3

特殊污染源

环境管理情况

特殊

污染源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四至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以上内容自2026815日起变更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零六条至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六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至二十条,第二十一至二十三条等。

大队

5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

城镇污水

处理设施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自2026815日起变更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大队

6

 

ODS类企业

监督检查

 

ODS生产、销售、 使用活动

生产、销售、使用ODS的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大队

大队

7

ODS有关设备的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

ODS有关设备的维修报废、回收再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单位或个人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8

入河排污口

监督检查

入河排污口建设、运行情况

经审批的入河排污口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2026815日起施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业务股

9

核与辐射安全类监督检查

 

核技术

利用单位

环境管理情况

核技术

利用单位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2026815日起变更为《生态环境法典》第六百一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自2026815日起变更为《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六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业务股

10

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

监测数据质量

环境监(检)测机构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

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三十五条、四十三条、四十五条;《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条、第五十

监测站

11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开展情况

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医疗机构、城镇(园区)污水纳管企业等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三十五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

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