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14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宣城金马酒店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2年8月占用宣州区水东镇交通社区集体土地835.85平方米硬化水泥道路,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宣城金马酒店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2MA2UE0071N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陈** |
处罚结果 | 1.退还土地。责令宣城金马酒店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835.85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违法构筑物。没收宣城金马酒店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835.85平方米水泥道路。3.罚款。对占用835.85平方米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10030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8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方编码 | 34180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