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5〕481号)和《宣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销社部分)追加补充实施方案》(宣区供经〔2025〕2号)等文件精神,宣城市宣州区金真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双塘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鸽子山供销社有限公司向区供销社提出了承担宣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销社部分)的申请,经过对以上3家基层社的申报材料和相关资质的审核评议认为宣城市宣州区金真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双塘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鸽子山供销社有限公司符合项目实施资质要求。2025年5月27日,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会研究:同意宣城市宣州区金真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双塘供销社有限公司、宣城市宣州区鸽子山供销社有限公司3家公司为宣州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供销社部分)服务主体。
现对申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5月30日,为期3个工作日。
我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并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63-211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