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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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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井巷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505-00035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井巷有限公司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23
发布日期: 2025-05-23
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井巷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5-23 00:00 来源:宣州区应急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宣区﹞应急罚﹝2025﹞20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查2025年4月17日动火作业票动火地点为-550m马头门动火时间 为9:20至13:30。查监测监控系统动火操作人员刘安德无前往-550m中段记录安全管理人 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方来旭无入井记录监护人员汪江会离开时间为9:51喷水人员程默离 开时间为13:17。以上行为不符合《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动火作业专项 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当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作业方式、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可能出现的 风险及管控措施。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动火作业、喷水等人员宣贯专项安全技 术措施并签字确认。”、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动火现场作业条件 验收合格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且报告矿调度室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以及第十五 条:“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 常立即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 填写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的规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十九)井下或者井口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或者安全措施。”的规定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证据:2025年4月17日宣城马尾山矿业有限公司动火作业票、现场检查记录((宣区)应 急现记﹝2025﹞145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宣区)应急责改﹝2025﹞68号)、方来旭 等人员调查询问笔录。
处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 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的规定鉴于 此问题被发现后该施工单位深刻认识到此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立 即组织动火作业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管理相关规范进行学习并承诺下次动火作业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执行并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参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 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主 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该违法行为适用从轻处罚情形。参照国家矿山 安全监察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试行)》第十四条:“……本规则所称罚 款的从轻处罚是指在基准阶次幅度范围内最低罚款数额+(最高罚款数额-最低罚款数额之差 )×30%所得数额之和以下处以罚款但不低于本阶次幅度范围内最低罚款数额。”以及《非煤 矿山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事项及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重大事故隐患)》第69项:“责令限期改正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龙达建设集团井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881704938128W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
处罚结果查2025年4月17日动火作业票动火地点为-550m马头门动火时间 为9:20至13:30。查监测监控系统动火操作人员刘安德无前往-550m中段记录安全管理人 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方来旭无入井记录监护人员汪江会离开时间为9:51喷水人员程默离 开时间为13:17。以上行为不符合《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动火作业专项 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当明确动火作业时间、地点、作业方式、作业内容、作业流程、可能出现的 风险及管控措施。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动火作业、喷水等人员宣贯专项安全技 术措施并签字确认。”、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动火现场作业条件 验收合格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且报告矿调度室后方可实施动火作业……”以及第十五 条:“动火作业结束后要对作业现场再次用水喷洒并安排专人在作业地点检查1h发现异 常立即处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动火作业现场的验收并将验收情况 填写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确认。”的规定。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二十九)井下或者井口动火作业未按国家规定落实审批制度或者安全措施。”的规定该行为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证据:2025年4月17日宣城马尾山矿业有限公司动火作业票、现场检查记录((宣区)应 急现记﹝2025﹞145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宣区)应急责改﹝2025﹞68号)、方来旭 等人员调查询问笔录。
处罚决定日期2025-05-23
处罚机关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方编码341802
备注
公示期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