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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据
2024年4月、5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对宣城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0月向宣城市反馈了督查报告。报告中指出,宣城市存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够有力的问题,《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名录》明文规定淘汰Y、Y2、Y3系列高耗能电机,督察组随机抽查宣城市铸造、陶瓷、化工等高耗能企业,发现存在部分企业仍使用已列入淘汰名录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报告明确要求宣城市限期完成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工作。
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工业领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问题整改,根据《宣城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和《市工信局贯彻落实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区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部署推进。
4月25日形成方案初稿,4月28日提请局党组会研究,修改后于5月6日定稿,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后,于5月9日正式发布此通知,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和长合区宣州片区管委会部署安排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工作,推进问题按期保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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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整改问题、整改措施、验收措施和工作要求,共四个部分。
整改问题为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够有力。整改目标为各乡镇街道、宣城高新区、长合区宣州片区完成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问题排查整治,完成淘汰工作,使用电机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将督察反馈的工业领域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不够有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整改措施分两批次进行。2025年10月底前,铸造、陶瓷、化工等行业开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排查整治工作,限时完成电机更换工作,更换后的电机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节能电机。2026年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宣城高新区、长合区全面开展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清单,认真对照淘汰目录,确保逐一整改到位。
验收措施按两阶段开展。先由主体责任单位在淘汰更新工作完成后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主体责任单位向区工信局提交初步验收意见表、企业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统计表申请验收,区工信局验收通过后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向市工信局申请核查验收销号。
工作要求为各属地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移交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验收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工业企业沟通对接,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常态化推进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等工业能效提升工作。
解读机关: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科室: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行业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63-283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