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问题企业
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要求,督促指导生产单位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对生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开展跟踪抽检。突出帮扶导向,对一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单位或连续2年以上抽检不合格单位要提前介入,组织“流动诊所”上门诊断分析,帮助企业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对1年内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单位,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生产单位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
各所要摸清本地重点整治产品和重点区域的基本情况和企业生产基本状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9月30日)
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针对本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处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对责令整改的企业,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所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所要根据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等,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各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作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监督食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推动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推进小作坊示范提升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加强对重点产品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如发现重大违法问题,请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