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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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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502-002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州区2025年度食品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宣区市监字〔2025〕6号
生成日期: 2025-02-27 发布日期: 2025-02-27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502-002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州区2025年度食品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文号: 宣区市监字〔2025〕6号
生成日期: 2025-02-27
发布日期: 2025-02-27
宣州区2025年度食品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7 16:49 来源: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的监管,防范化解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隐患,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宣城市食品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市监办〔2025〕3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规范我区食品生产行业日常生产加工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生产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1. 整治内容

    (一)排查风险隐患

    聚焦辖区内的多发易发的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排查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掺杂掺假、微生物超标、标签标识不合格等重点风险,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的能力水平。

    (二)整治重点区域

    一是重点整治全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储存条件不合格(二氧化硫、酸价、过氧化值、霉菌、大肠菌群超标等)等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重点整治全区白酒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

    (三)整治重点产品

    确定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白酒、豆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作为重点产品,实施“一品一策”整治。各所要对照宣城区食品生产企业“一品一策”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和重点产品整治计划加强重点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项目制+清单式+销账制”整改,由各所专门人员负责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实行销账制,督促生产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跟踪评价,确保问题整改及时有效,针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要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必要时可对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抽检,提高抽检发现问题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工作措施

    (一)分类摸清底数

    对辖区内涉及到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一企一档”,动态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状况,彻底摸清食品生产加工者底数。

  1. 严格规范自查

    各所要督促辖区内食品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者资质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环境条件、进货验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标签标识等(内容参考《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表》。要严格落实“两书一单两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在厂区显著位置张贴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告企业员工书。要结合国家总局60号令要求和“一企一档”风险隐患清单,将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及时规范生产过程,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2. 开展监督检查

    各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实行)》要求频次开展监督检查,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要实现全覆盖,规范上传检查照片和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一个月内上传。

  3. 突出问题企业

    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严格按照《安徽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规定》要求,督促指导生产单位分析食品不合格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确保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对生产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开展跟踪抽检。突出帮扶导向,对一年内累计2次及以上抽检不合格单位或连续2年以上抽检不合格单位要提前介入,组织“流动诊所”上门诊断分析,帮助企业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对1年内累计3次抽检不合格单位,监管部门要依法责令生产单位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8日)

    各所要摸清本地重点整治产品和重点区域的基本情况和企业生产基本状况,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9月30日)

    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针对本地区重点产品和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处置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对责令整改的企业,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所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所要根据整治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员等,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各所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作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机结合,监督食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推动企业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推进小作坊示范提升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所要加强对重点产品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如发现重大违法问题,请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