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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30K/202505-00007 组配分类: 区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4年度】15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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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区政府本级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2024年度】15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2
发布日期: 2025-05-12
【2024年度】15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5-12 16:30 来源:宣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宣区行复字〔2024〕157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街道。

法定代表人:汪杨,乡长。

申请人不服宣城市宣州区朱桥乡人民政府行政作出的《依法履职情况答复书》,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12月16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行政复议机构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