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林业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7 14:45
来源:宣州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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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宣州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计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法律专题讲座、法律知识培训班、党史学习教育等学习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法规制度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地生效,局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等情况。一是根据《宣城市宣州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单独组建林业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推动了林业工作的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为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优化简化林木审批程序,通过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调整权责清单、强化公共服务清单管理等措施,助力“放管服”改革;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保障项目用地等方面优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林法〔2023〕149号)文件要求执行,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要求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建立了规范的台账;二是配齐了法制审核人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9月份印发了《宣城市宣州区重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试行),确保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的质量。同时,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督办机制。一般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由法规科进行督办,较大行政执法案件由局分管负责人进行督办,特别重大的行政执法案件由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好执法证件的日常动态更新和监管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 、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 矛盾纠纷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加强对违规用火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在防控野猪危害方面,成立了宣州区专业狩猎队,将野猪狩猎常态化,同时采取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保险方式,对野生动物伤害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二是结合“江淮普法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及宣州区“和美乡村·普法村村行”活动,开展群众性普法,广泛向群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工作原则,成功调处多起林权纠纷。始终坚持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按期答复上级部门转送的信访事项。全年无涉林重点信访事项、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未发生进京访、来省集体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异常上访、极端事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信息公示公示制度;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三是设立法治监督机构,监管执法行为,落实法制审核制度。
(七)强化法治建设保障情况。一是保障执法经费,执法设备配备齐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 ,执法普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二是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持续完善,法律顾问提供法制审核和咨询服务。
二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存在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日常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宣传的频次、覆盖范围和时效性不足,传统的宣传方式,效果不佳,很难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兴趣;三是存在执法队伍中专业人才相对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的情况。
三 、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林业政务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手段,在 “12·4”国家宪法日、“湿地日”、“爱鸟周”、“森林防火”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