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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505-00002 组配分类: 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设立驰名商标申报的单方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索引号: 11341703399171142Q/202505-00002
组配分类: 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
发布机构: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设立驰名商标申报的单方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07
发布日期: 2025-05-07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设立驰名商标申报的单方程序
发布时间:2025-05-07 15:56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菲律宾知识产权局(IPOPHL)发布了第2025—009号备忘录通知,即《驰名商标簿申报和设立规则与条例》(《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28日生效。新条例设立了一项单方面申报驰名商标的制度,驰名商标随后可以在IPOPHL的《驰名商标注册簿》(《注册簿》)中进行注册。在该条例出台之前,获得驰名商标声明的唯一途径是通过对抗性诉讼,即向IPOPHL提起异议、撤销或知识产权侵权申诉,或向法院提起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商标所有人现在可以利用这一简化的规则来申报驰名商标,而不必再进行漫长而昂贵的对抗性诉讼。

由于商标审查员将会在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中考虑《注册簿》,因此在《注册簿》中注册可防止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商标的注册,从而有利于商标所有人。

在菲律宾注册商标或服务商标并被宣布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所有人也将在菲律宾受到更有力的保护,因为即使是针对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述商标也会受到保护。这可以保护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不被淡化或用于非竞争性商品或服务。尚未注册但根据该程序被宣布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方面也将受到保护。

要进行注册,申请人必须提交经过单方公证的驰名商标申报申请,并提交满足《条例》规定要求的材料。如果审查员认为申请符合驰名商标的标准,他们将建议商标局局长批准申请。否则,审查员将建议驳回,并说明理由。局长将对建议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决定,宣布商标为驰名商标或驳回申请。

第三方意见

如果申报获得批准,则会在电子公报上公布。在公布后1个月内,任何可能因该申报而受损害的相关方可提交第三方意见通知书,并支付规定的费用。然后,必须在商标局局长收到该通知后的1个月内提交经核实的书面意见及证明文件,经书面申请并缴费后可再延长1个月。如不遵守上述规则,意见将被驳回。

之后,申请人可在收到IPOPHL命令后1个月内提交意见。咨询委员会将对意见进行审查,并向局长提出建议,以便采取最终行动。如果第三方没有提出意见,申报将在公布后的第31天生效。否则,将在决定最终结果确定后生效。

判定标准

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商标是否驰名的标准,前4项(第5条第a款至第5条d款)是判定商标是否驰名的强制性标准,而其余标准(第5条第e款至第5条i款)则可以任意组合进行考虑,以支持申请。必须考虑的强制性标准包括:

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范围和地理区域;

在菲律宾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市场份额;

商标的固有或后天获得的显著性程度;以及

商标的质量、形象或声誉。

申报的有效性、续展和效力

《条例》规定,驰名商标申报的有效期为10年,可续展10年,条件是注册人在申报5周年后的1年内以及每次续展时提交以下材料:

在商业中持续使用的证明(如收据、实际标签、标志、提货单、带有驰名商标的产品照片);以及

驰名地位证明(如广告、注册证书、财务报表)。

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的申报申请是商标在申请中所述商品和服务方面具有驰名地位的初步证据。该申报将使商标被列入注册簿,审查员将在商标申请的单方审查程序中予以考虑。

撤销和上诉

根据《条例》,驰名商标的申报可在以下情况下被撤销:(1)在到期前6个月内未续展;(2)未提交商业上持续使用的证明而自行撤销;或(3)相关方提出申请并有实质性证据证明商标不再驰名。根据《统一上诉规则》,相关方可就商标局局长的决定向IPOPHL局长提出上诉,但不允许提出复议申请。

先前申报的驰名商标注册

根据《条例》的规定,如果商标已被主管机关宣布为驰名商标,如通过异议的最终裁决或撤销申请,则无需根据《条例》提交申请。相反,商标所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只需向商标局提交一份申报申请,并附上证据,包括商标被宣布为驰名商标的决定和判决书的核证无误的副本。同样,商标所有人必须在《条例》生效后5年内提交商业上持续使用的证据,此后则根据《条例》第15条的要求提交。在缴纳所需费用后,商标将被列入驰名商标注册簿,并在电子公报上公布。

通过驰名商标注册为全球品牌赋权

《条例》的颁布是菲律宾不断变化的商标态势中值得欢迎且必要的进展。预计这一进展将促使国际权利人、全球品牌和大型企业积极主动地寻求在菲律宾对其驰名商标进行认证,以阻止未经授权的使用,减少对异议、撤销或法院诉讼等事后补救措施的依赖。考虑到驰名商标所有人往往是在自己的申请过程中遇到侵权或混淆性相似的申请或注册时才意识到这些申请或注册的存在,而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追索涉及到昂贵而耗时的诉讼程序,因此这一点尤为重要。

随着驰名商标登记簿的设立,IPOPHL现在可以在审查商标申请时更好地考虑这些申报,从而提升商标制度的预防力和威慑力。

对于寻求对其商标进行更广泛保护的企业而言,将其商标纳入驰名商标注册簿具有战略性优势——既可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又可以作为一种手段,通过使IPOPHL从一开始就承认商标的驰名地位来避免漫长且耗费资源的诉讼。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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