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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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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503-00049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0 发布日期: 2025-03-10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503-00049
组配分类: 耕地地力保护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名称: 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10
发布日期: 2025-03-10
关于做好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0 15:22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做好2025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宣州区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依据。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按照原有方式发放补贴资金。对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按规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和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区范围内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二、实施步骤

(一)补贴面积审核登记(310- 420日)。各村(社区)按要求认真编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乡、村、村民小组、户主姓名、农户编码、身份证号、补贴面积、银行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各乡镇办事处要指导各村(社区)加强对清册信息的核实力度,并组织农业、财政、民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对补贴对象审核把关,确保清册信息准确无误。

)补贴信息公开公示(420- 510日)。各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对于审核的补贴信息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实行组、村、镇三级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保留公示图片。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事处审核汇总《清册》,经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办事处因统计误差等造成的问题,由各乡镇办事处自行统筹解决。

)兑付补贴资金(5月30日前完成发放)。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原则上在5月底前将所有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卡)通”兑付给农户。区财政局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代发金融机构,代发金融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的“一卡通”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字样。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好属地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密切配合,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乡镇办事处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清册》资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同时报送电子档),区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汇总后交区财政局(汇总表一式三份,乡镇留存一份,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一份)。

)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要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责任体系。区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管理工作,对各乡镇办事处采集的基础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向区财政局提供全区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工作,做好政策解释及信访维稳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等传统形式,以及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泛宣传补贴政策。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设立热线电话,自觉接受农户和媒体咨询、监督。因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导致农民群众对补贴政策不理解的,各乡镇办事处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确保补贴工作平稳落实到位。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公告通知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擅自改动补贴资金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集体或他人代领补贴、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区农业农村局及财政局要强化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凡发现在落实补贴政策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挪用、冒领、套取补贴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表:

1、宣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到户表)

2、宣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村汇总表)

3、宣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清册(乡镇汇总表)

 

 

 

 

 

 

宣城市宣州区财政局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