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树立质量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提升我区质量竞争力和经济综合实力。现根据《宣州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宣区政〔2020〕18号)规定,决定开展2024宣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宣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每2年组织评审1次。申报和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组织自愿申报,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一)5月上旬: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将经过认真摸排梳理、精心培育的推荐组织名单(见附件1)报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5月下旬:举办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拟申报组织的主要领导或质量工作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三)8月中旬:申报组织上报申报材料,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审核。
(四)8月下旬:由第三方机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组织进行材料评审。
(五)9月上旬:第三方机构评审专家组开展现场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结合材料评审得分情况拟定推荐排序名单,形成评审结果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六)10月下旬: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的拟获奖名单,由区政府质量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拟获奖组织,由区政府批准发布。
三、申报对象
本届区政府质量奖评选范围:生产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企业和其他非政府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在宣州区区域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它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职务犯罪记录;
(六)获得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宣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五、申报审核
区政府质量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从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
六、申报材料
组织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宣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本组织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1。
以上材料1、2、3需要合订成册,实证材料单独成册,一律A4纸双面打印、软封面装订、字体统一为小四号、行距1.5倍。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实证材料一式两份)、电子U盘(含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应在《组织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推荐申报的组织于6月10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报送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匡新龙
电 话:0563-3031026
地 址:宣州区鳌峰东路178号北楼426室
邮 箱: xzqzjk@163.com
附 件1:第二届宣州区政府质量奖报名表
附 件2:宣州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材料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