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养贤乡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养贤乡人民政府> 决策公开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412-0008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8 发布日期: 2024-12-18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412-00085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18
发布日期: 2024-12-18
关于公布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11:09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效,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过程公开。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立卷归档。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地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2024年度宣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宣州区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区民政局 

一季度 

2 

《宣州区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 

区人社局 

一季度 

3 

《宣州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图谱》 

区经信局 

二季度 

4 

《宣州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图谱》 

区发改委 

二季度 

5 

《宣州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区财政局 

三季度 

6 

《宣州区应急广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区文旅局 

三季度 

7 

《宣城市宣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区水利局 

三季度 

8 

《宣州区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区水利局 

三季度 

9 

《宣州区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 

区政府办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