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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503-00008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2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3 发布日期: 2025-03-0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X7X/202503-00008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养贤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202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3-03
发布日期: 2025-03-03
2024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5-03-03 16:17 来源:养贤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一)2024年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80/月·人。

(二)2024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5/月·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 2024年度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1295/月·人。

2. 2024年度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982/月·人。

(二)照料护理标准

2024年度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30%4%;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的35%20%3%。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不得高于当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一)2024年度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680/月·人。

(二)2024年度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月·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于20247月份执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3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