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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40XL/202502-00016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宣州区2025年度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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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卫健委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关于《宣州区2025年度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11
发布日期: 2025-02-11
关于《宣州区2025年度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11 15:21 来源:宣州区卫健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关于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卫函〔2023〕152号)、《关于做好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

、《宣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2号人事人才工作提示单》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宣州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宣城市中心医院、宣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宣城中医院、宣城首善心血管病医院、宣城爱康医院、宣城健宁医院、宣城天健康复专科医院、宣城为民口腔专科医院、宣州区妇计中心、宣州区疾控中心)及市直民营医疗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以下简称执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应当在中级职称任期内,到区级及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累计一年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支援方式及时长

1、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服务基层,采取连续服务的方式进行;

2、晋升正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可采取连续服务和短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连续服务可分次完成,每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3、“累计一年”按250个工作日计算,连续服务每月按30个工作日计算,短期服务按实际天数计算。
   4、执业医师执行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或认可的指令性医疗卫生任务,视为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服务时长由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据实认定。

   四、支援任务

   执业医师服务基层期间,应提供诊疗、公共卫生等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对基层重点领域、紧缺专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业务教学和技术培训,运用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危急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以及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管理架构,完善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五、管理机制

开展支援考核和评估,成立考核测评小组,对支援人员的对口支援工作进行考核测评确定考评等次,对考评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系统内通报,不得参加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

六、下一步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各派出和接收单位加强对执业医师服务基层工作的组织和监督;明确管理体系,执业医师服务基层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做好服务保障,派出单位保障派出执业医师的合理待遇,接收单位为执业医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执业医师开展工作。

七、政策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部门:宣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政医管科联系方式:0563-301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