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3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宣城市盛平木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6年8月占用宣州区孙埠镇三里村冯村组土地1755.73平方米建设厂房、办公楼及硬化水泥地坪。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版)第四十二条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附录A“违法占地类”查处注意事项第二条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宣城市盛平木业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02MA2RTPPC95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翟* |
处罚结果 | 1.退还土地。责令宣城市盛平木业有限公司将非法占用的1726.59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给孙埠镇人民政府;将非法占用的29.1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违法建筑及构筑物。没收宣城市盛平木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新建的14.68平方米(建筑面积29.36平方米)办公楼,14.46平方米水泥地坪。3.罚款。对占用29.14平方米农用地按每平方米14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407.96元;对占用1726.5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按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6906.36元,合计罚款金额人民币7314.32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26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方编码 | 34180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