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宣区自然资规执罚﹝2025﹞6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于2009年10月占用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油湾组集体土地659.22平方米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及硬化水泥地坪。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版)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版)第四十二条和参照《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土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民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341802566379785E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何** |
处罚结果 | 1.退还土地。责令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民委员会将非法占用的659.22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给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油湾组。2.没收违法建筑及构筑物。没收宣州区孙埠镇正兴村民委员会违法占用符合规划土地上451.41平方米(建筑面积689.72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207.81平方米水泥地坪。3.罚款。对占用659.22平方米耕地按每平方米14元标准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人民币9229.0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26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地方编码 | 341802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