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上午,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宣州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程乾飞走进《百姓热线》直播间,接听群众提问和建议,与市民进行热线交流。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电焊作业需求激增,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电焊工的持证上岗问题,导致无证上岗、持假证上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到生产安全。请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方面内容。
宣州区应急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程乾飞:电焊作业作为特种作业之一,其操作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对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有着极高的要求。持证上岗制度,旨在确保电焊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良好的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几年来由于电焊违规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极其惨痛,比如:2023年4月17日,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1人死亡,过火面积约9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 2806.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就是一起因违法电焊施工引燃违规存放的拉丝调制漆引发火灾。
再比如:2023年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31.8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北京长峰医院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违规动火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还有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如:2023年7月30日晚,郎溪县经济开发区1家企业工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可燃性蒸气燃烧事故,造成 2 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615.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是企业员工违章指挥、违规动火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综上所述,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岗的现状及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电焊工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给生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二是部分企业未严格审核电焊工资格,存在把关不严、疏于审核等现象,破坏了持证上岗制度的严肃性。三是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未复审问题突出,部分电焊工因疏忽或企业未提醒等原因,导致操作证未按期复审或超有效期。
关于电焊工持证上岗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定义和具体要求,特别强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也明确“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群众对于燃放烟花的热情还是很高涨的,因此有很多烟花爆竹经营户关心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区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监管科科长任扬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许可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凡申请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和标准,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区应急管理局。
(三)区级复核: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审核合格的单位或个人,由区应急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和烟花爆竹零售店的安全条件进行抽查复核,抽查面不少于50%。
(四)公开竞标:委托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标,根据经营场所分村级、中心村级、集镇共三类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权分别竞标,竞标所得上缴区财政。
(五)安全培训:通过竞标获得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对其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六)申领营业执照:通过竞标获得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统一用户名称为“宣城市宣州区XXX(姓名)烟花爆竹零售店”,区应急管理局将其单位信息采集输入“双随机”系统。
(七)核发许可:由区应急管理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建档成册。
在取得了许可之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日常应该如何做好安全管理?
区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监管科科长任扬 :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规范要求,零售经营场所应做到如下几点:
一、不应在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外销售、存放烟花爆竹,不应在店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二、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识;
三、烟花爆竹的堆放应稳固,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0m。
四、烟花爆竹不应与其他商品或杂物混合存放。
五、烟花爆竹零售店严禁有明火。
六、零售经营者不得在居民居住场所同一建筑物内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
防灾减灾救灾是应急管理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请介绍一下宣州区2023年来总体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科负责人张方方:2023年以来,我区遭受台风、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为做好受灾地区生产生活恢复和受灾地区因灾造成生活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3-2024年共争取上级救灾资金1200余万元,其中农房(民生)保险62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280余万,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余万元。
农房(民生)保险:2023年宣州区理赔金额为59.43万元,理赔件数为282件,受益282户。2024年民生保险(原农房保险)截止11月理赔金额为42.5万元,理赔件数为214件,受益214人。
冬春救助:2023年宣州区救助人口4323人,救助资金为78.3355万元;2024年11月宣州区摸底需救助人口为11153人,根据估算需冬春救助资金200余万元,下一步将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标准完成分配,将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打卡发,放有力保障受灾群众安稳过冬,提高受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