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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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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501-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501-00006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1-07
发布日期: 2025-01-07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5-01-07 16:41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皖法办〔2020〕14号)第十七条规定,现将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公布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关基本情况。        

我局共内设10个科室,下设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共有执法人员24人,其中2024年取得执法证1人,执法人员全员在岗。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的三个关键环节,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作用。

执法工作透明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以网络公开为主要载体,在宣城市宣州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属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链接进行执法情况公示,主动将本单位的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职责和依据、执法程序信息进行全面公开

执法过程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严格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执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有利于客观真实地还原行政执法行为,及时调取证据,厘清责任,保护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行政执法争议。

执法决定合法化,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依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正确、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进行审查,我局明确专门法制审核机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发挥法制审核在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提高案件质量。

三、执法人员管理情况。

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学习贯彻《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视频培训班、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学院线上学习、宣城市市网络在线学法考法活动和司法部百万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等各类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培训执法人员均完成学习并结业。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4年执法检查计划经由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严格按照《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互联网+执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到执法计划及执法人员100%录入,执法检查计划全部按期完成。1-12月份,共出动检查人次3295次,检查企业729家次,发现隐患1417个,行政处罚26次,处罚金额116.5292万元。2024年我局省应急管理厅评为“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成效突出单位予以全省通报表扬。

五、自由裁量权行使和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落实情况。

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均执行上级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无符合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的情形。

六、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情况

2024年无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应诉案件(二审),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对我局的上诉

、行政执法案件移交进行刑事立案处理案件情况

2024年无行政执法案件移交刑事立案处理案件。

宣城市宣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件数
(万元)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