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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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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66946603XM/202410-00009 组配分类: 公开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工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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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州区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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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5
发布日期: 2024-10-25
宣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4-10-25 16:15 来源:宣州区工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条  为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统计资料的使用价值,依据区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工作由局经济运行科负责。   

第三条  政府信息统计分析的内容:本部门政府信息发布总体情况。

第四条  统计分析采取定期分析与不定期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区政务公开办要求,每季度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或领导要求,不定期地进行专题分析。

第五条  统计分析以全面、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报表和深入调查研究为基础,紧密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进行。

第六条  统计分析材料要求观点明确,客观深入,结构完整,文字精炼,对于领导决策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第七条  统计分析材料的使用,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统计分析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要逐级上报统计分析情况。形成的分析材料按照局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经济运行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