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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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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10-0004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动回应)宣州区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是否有减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3 发布日期: 2024-10-2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899/202410-0004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州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主动回应)宣州区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是否有减免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23
发布日期: 2024-10-23
(主动回应)宣州区空置房屋物业费缴纳是否有减免
发布时间:2024-10-23 14:54 来源:宣州区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空置房屋是否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