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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412-00050 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籍和学籍变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6 发布日期: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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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控辍保学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籍和学籍变动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2-06
发布日期: 2024-12-06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籍和学籍变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5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1320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7号)及《宣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宣区政办秘〔202414)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全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籍变动工作和控辍保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建籍程序

(一)信息采集、确认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由学校负责对学生信息进行采集,推荐使用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采集信息,确保每位新生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相片清晰。

省内应届小学毕业的七年级新生学籍通过升学导入的方式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学籍接续后,各初中学校须再次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中“补充录入”功能批量修改、补充完善新生学籍信息。外省应届小学毕业生进入我区就读初中的,须通过跨省转入进入我区初中学校,转入后,要立即补充完善其他相关信息。

各学校要认真指导家长做好相关信息填报,户籍地要具体到“XX派出所(办事处)XX社区”,每个学生的每一项个人信息(尤其是流动人口类型、是否留守儿童、民族等)录入必须准确、完整、规范。

(二)信息录入、上报

各校要安排专人务必于925日前完成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整理出本校新生完整信息Excel表,按照《安徽省新生学籍注册审批表》(在提交教体局审批之前可下载)中规定字段整理后正反两面打印成册,并将入籍基本情况填报在《2024年宣州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建籍申报审批表》(附件1)中,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区教体局教育科。

二、规范学籍变动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开展一次校内学籍数据和学籍信息的自查工作,要根据学生实际去留情况及时发起学籍变动,确保各项学籍数据统计准确。各校要将学籍变动名册填报在《中小学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中(城区学校须备注户籍和房产所在地),经校长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教体局予以核办。学籍变动情况要留存好各类软件资料,并归档整理,跨省变动、休学等重要变动资料应同时备份电子扫描件并报区教体局教育科。系统内提交转学变动申请时,务必上传户籍和房产等方面的有效的附件证明材料。

三、加强控辍保学

1.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公办中心初中、中心小学,要主动和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辖区内幼儿园、小学对接,摸清适龄儿童情况,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指公办小学、初中,下同)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2.全面摸排学生返校情况。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立即开展学生返校情况排查,对未返校学生第一时间联系确认,了解掌握有关原因。建立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返校排查台账(附件 1-1)及未到校儿童少年(附件 1-2)、在校无学籍人员(附件 1-3)、在籍不在校名册(附件 1-4),于 9  16日前将上述四表、返校排查报告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报送区教体局教育行政科教科。

3.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充分就学。各学校要对6-14周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逐一制定入学方案,入学形式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做到“一人一案”,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以上。推进融合教育,鼓励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在普通学校就读。 

(备注:相关上报信息为内部流转,不宜公开,故联系人、发送方式、附表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