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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3 发布日期: 2024-11-13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5656/202411-00016
组配分类: 安全制度
发布机构: 宣州区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宣城市第二中学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1-13
发布日期: 2024-11-13
宣城市第二中学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13 11:05 来源:宣州区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安全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视事故等级程度立即逐级报告学校安全相关负责人。

(一)发生学生轻微(如小面积皮肤擦伤、课间纠纷等)安全事故后,应先通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如联系不上班主任,则通知副班主任)到现场处理;班主任无法处理则上报年级组长(联系政教处)和年级部长请求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二)发生学生较大(如较大面积皮肤擦伤、流血、骨头损伤、不同班级学生打架等)安全事故后,应先通知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和年级政教联系人到现场处理,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年级组长(联系政教处)通知校医和年级政教分管主任,请求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决;政教主任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分管副校长。

(三)发生学生严重(如交通事故、打群架、烧伤、休克、失踪等)安全事故后,班主任应先通知年级政教分管主任,然后通知年级部长、学生家长,年级政教分管主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并通知校医、分管副校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直到事故得到妥善解决;年级政教分管主任将事故处理情况上报校长。

(四)、所有校内安全事故发生,班主任第一时间向校方责任险工作人员报案。

二、学校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后,学校政教处负责人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程序》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事故的类别、性质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一) 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 ,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 ,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