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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568327477/202409-00110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2024年宣州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8 发布日期: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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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黄渡乡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政策解读】2024年宣州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28
发布日期: 2024-09-28
【政策解读】2024年宣州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9-28 11:35 来源:黄渡乡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背景和意义

(一)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三)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3〕958号)要求,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保障对象不变

做好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2024年保障对象仍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一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二是农村低保户;三是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是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五是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六是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三、申报流程不变

符合上述保障条件的农户,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 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支持范围。

四、补助标准有变化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根据《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建〔2023〕958号)精神,2024年补助标准为:新建房屋户补助 3.5 万元,修缮加固户补助 1.1 万元。该补助标准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和区本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部门职责无变化。

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农村房屋安全性鉴定、建管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六、注意事项

(一)补助标准为: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1万元。该标准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和区本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确定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一是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给人员或经商办企业情况;二是在本村有安全住房或在外地(城区、集镇)已有安全住房的;三是城镇低保户或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