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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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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406-0004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敬亭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354N/202406-0004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敬亭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21
发布日期: 2024-06-21
关于印发《敬亭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1 15:28 来源:敬亭山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街道相关村: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印发《敬亭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请相关村认真对照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4年6月21日





敬亭山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皖农直函〔2024〕404号)和区农业农村局《宣州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宣区农[2024]23号)部署要求,根据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行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我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查处和遏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回应群众关切,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整治范围

2021年以来省级批复实施的14个农村改厕项目。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要向前追溯、一查到底。

    三、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财政绩效评价、上级督查等发现的建设管理、招标采购、后续管护、资金使用等方面问题,通过集中整治,精准监督,发现起底一批问题线索,整改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规范建立一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长效机制。根据省市文件要求,重点整治以下4个方面 12项具体问题。

(一)聚焦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工作组织情况。是否按照省级部署的改厕等问题排查整改要求,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销号,推进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2.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现的各种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问题;对存在时间紧、历史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问题, 是否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是否仍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改厕不好用、不能用等问题;是否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聚焦项目全程管理情况

3.项目安排环节。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违规安排项目问题;是否存在用项目资金送人情、搞关系等现象;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频繁调整、无法实施等问题。

4.招标采购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招标采购规定和《安徽省“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安徽省“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关要求开展招标采购。

5.项目实施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农村改厕和省级中心村建设方案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是否存在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 监理资料不齐全,以及失职渎职的问题。

6.项目验收环节。是否存在虚假验收,报验实际未验问题; 是否存在验收不认真、走过场, 通过验收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长期不验收,造成项目尾款滞留问题。

7.建设效果方面。是否存在脱离改厕和省级中心村要求, “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 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甚至“数字改厕”等问题。

8.运行管护方面。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是否按 照规定制定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主体、队伍、责任和资金,及时建立管护台账,落实管护检查和考核。省级中心村建成后,是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对建成的基础设施等各类项目成果进行维护管理。

(三)聚焦资金管理情况

9.资金规范管理。是否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分担资金; 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 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是否按规定及时审核拨付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拖欠款项及资金长期闲置等问题。

10.严肃财经纪律。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违规列支、虚报套取、截留挪用、挤占侵吞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四)聚焦农村改厕情况

11.整治改厕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整治改厕户信息核查不够精准问题。扎实开展农村改厕数字监督,依托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信息平台,加强改厕对象信息的动态维护、管理,及时、准确录入新增对象,深入排查2021年以来改厕户信息尤其是电话号码疑点数据,确保及时处置、整改到位,不断提高农村改厕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和水平。

 12.整治改厕申请、投诉渠道不畅通问题。畅通群众政策咨询、申请、投诉渠道,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提供清晰改厕政策指引。着力提高改厕投诉电话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疑问、解释救助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纠正镇、村改厕政策咨询、投诉电话接听不及时、解答不规范、处置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倾听群众诉求态度恶劣、言语不当。

     四、工作阶段

     2024年4月底至2024年10月底,利用6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领域集中整治,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及自查自纠(4月底-7月30日前)。街道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公开发布整治公告和征集问题线索公告,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工作。对照省10个方面、市2个方面集中整治重点,对2021年以来实施的农村改厕项目进行逐一梳理自查。相关村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群众投诉办理情况回溯核实,对巡视巡察、集中审计和督导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分类施策、即知即改。

(二)督导检查(8月1日-9月30日)。街道对相关村自查自纠问题清单中发现问题,于8月10日前完成核实。区成立督导检查组,或结合季度“赛马,9月10日前对发现问题开展全面复核。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重要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严肃追责。对社会反映强烈、比较集中突出的问题,安排专门力量认真进行核查。对发现排查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三)巩固提升(10月1日-10月31日)。按照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分析研判、巩固深化的原则,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等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深入剖析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监督,持续拓展集中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相关村每日上午11点30分前报送乡镇街道农村人居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见附件),街道每日下午3点前汇总上报。10月9日前相关村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