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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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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731/202408-00044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澄江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关于澄江街道低保和高龄津贴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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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澄江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关于澄江街道低保和高龄津贴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7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关于澄江街道低保和高龄津贴惠民资金发放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7 15:32 来源:澄江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社区、青草湖:

      为加强对低保和高龄津贴惠民资金的管理,保障其合理、公正、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规范低保资金发放工作制度

   (一)严把低保救助金审核发放。各村社区、青草湖严格按照皖民社救字【2023】41号文件关于《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收集申请人材料,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初审意见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提交街道联审联批小组审批,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二)实施动态管理。各村社区、青草湖每月将低保在册人员名单与区殡仪馆火化名单进行比对,同时加强与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资源共享,发现低保人员死亡的及时停保;每月定期对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对有变化的低保家庭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使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

   (三)坚持长期末端公示。各村社区、青草湖每月初将当月低保人员名单按照规范公示格式打印,加盖区民政局公章后在村社区的村(居)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不按照规定进行长期末端公示的村社区,将在街道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并责令整改。

   (四)落实每年年度复核。为及时掌握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有效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增强低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各村社区、青草湖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低保年度复核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取消,对有异议的给予1至6个月的渐退期。

      二、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工作制度

1、各村社区、青草湖根据2024年7月下发高龄津贴发放明细表,会同网格员对本辖区的人员名单,进行一次集中入户或电话核实,时间要求1个月内完成,核实后将纸质名单由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盖章,报街道民政所留存,届时每年进行全面复核一次。

2、在集中核查过程中,各村社区、青草湖若发现应享未享的,应于当月及时纳入,应退未退的也于当月及时退出,违规发放资金应及时追回退至民政局账户,退款凭证报街道民政所;若发现有高龄老人多次联系不上的,先行暂停发放,后期发现有高龄老人或其子女、或其监护人主动联系村社区或网格员以及民政所,应及时纳入。

3、各村社区、青草湖每月将高龄津贴发放明细表与火化名单进行比对,同时加强与公安、卫健、人社等部门联动,发现高龄老人死亡的应及时清退。

4、各村社区、青草湖每月10 日前向街道民政所报送高龄津贴人员汇总表和增减详细表。

 

                             宣州区澄江办事处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