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我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消除餐饮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特设宣城市第二中学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对人员、设施、管理、饭菜质量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
一、管理人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程和平
副组长:奚志兵、吴宣东
组员:邢军 、朱长友、汪智源、尚珍 、林蔚 、詹星、董小飞、刘传平、魏陈、凌长生、方小军、各班主任
1、学校食堂总负责人:程和平,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每月)督查。
2、食堂安全监管:吴宣东(后勤副校长),是学校食堂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每周)督查。
3、总务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方小军负责制定学校层面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对食堂承包人的日常管理,定期督查。
4、食堂管理员:冯斌是学校食堂的食堂管理员,监督食堂经营者经营过程中的各流程是否规范,定时检查食堂食品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5、食堂经营人: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柳纯洁,根据签订合同约定,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法人柳纯洁全面负责食堂饮食安全,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总责
二、责任追究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
2、建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
3、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
4、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
6、配备食堂管理员等专业人员,并使他们岗位相对稳定。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
7、指导校内的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卫生状况,开展定期的检查评比和表扬鼓励。负责月末、期末食堂评优的把关工作。
8、定期督促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监督食堂合同的履行情况。
9、排除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
三、食堂从业人员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新版《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3、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期间不得会客。
4、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
5、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
6、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
7、努力学习技术,精益求精,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8、尊师爱生,热情服务。
9、文明生产,团结协作;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10、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
11、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