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区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和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准确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锚定“追赶江浙、争先江淮”,建设“千亿宣州”奋斗目标,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找准与“三个年”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持续助力全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高水平审计护航现代化美好宣州建设。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计事业规律性认识安排审计项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审计工作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持续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围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谋划和安排审计项目,充分发挥项目计划的引领作用。
(二)加强立项研究,找准审计项目的立足点和切入点。认真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对必审项目和专项审计项目分类开展研究。必审项目立足经济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背景,精准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专项审计项目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充分论证,明确审计目标、重点内容和预期成效,提高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
(三)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审计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坚持“有保有压”和“压数量、保质量”,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严控社会化审计项目数量。在总体谋划部署、资源力量整合、项目实施管理、审计结果运用上注重协同高效,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在项目安排上留有一定余地,确保精准高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提高工作质效,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坚持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每项审计都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和督促检查责任。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增强监督治理效能,确保审计成果运用更加顺畅、权威、高效。
三、具体审计项目
2024年计划安排7类28个审计项目。具体如下:
(一)财政审计
安排财政审计项目13个,其中区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项目9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3个。
1.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收入质量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财金农水审计科组织对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4月开始,6月底前完成。
2.2023年度区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草案编制、预算绩效、财政存量资金、国有资产以及政府采购等管理、营商环境、政务信息化建设、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财金农水审计科组织局机关有关科室,对区委编办、区委老干局、区经信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信访局、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等9个预算单位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1月开始,6月底前完成。
3.老有所学、老有所养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工作决策部署,全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目标,围绕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措施,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老有所学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重点关注政策贯彻落实、资金安全绩效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综合法规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4月开始,5月底前完成。
4.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抓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决策部署,掌握全区科技创新投入、出台扶持政策和支持方式为目标,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信息技术应用中心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4月开始,5月底前完成。
5.增发国债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促进增发国债项目资金高效高质使用,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投资完成额、资金拼盘完整性以及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处牵头组织,区审计局财金农水审计科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7月开始,12月底前完成。
(二)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安排审计项目1个。
6.区级产业投资基金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区级产业投资基金体系设立,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监管,提高基金投资效益,防范基金运营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资金募集、基金运营和管理存放、基金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投资项目退出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牵头组织,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5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
(三)民生审计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促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共同富裕,安排民生审计项目1个。
7.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落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为目标,重点关注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补助标准、基本实现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保尽保、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救助重大疾病患者等民生实事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集中供养和救助机构资金管理使用及救助职责履行等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社会保障审计处牵头组织,区审计局综合法规科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4月开始,8月底前完成。
(四)资源环境审计
围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排审计项目1个。
8.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实施、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环境保护相关民生实事落实、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营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养贤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
审计时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间安排开展审计,12月底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规范权力运行,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区委组织部意见建议,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个,共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其中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8人)、区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2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1人)。
9.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民生实事工作要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地方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重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生态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基层“三保”支出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孙埠镇、养贤乡、济川街道和敬亭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步对孙埠镇、养贤乡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延伸审计(不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时间:按照2024年宣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确定时间组织实施,12月底前全部完成。
10.区直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实施民生实事工作要求,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对区教体局、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2024年宣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确定时间组织实施,12月底前完成。
11.区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及运行,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及执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企业风险管控、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宣城市振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2024年宣州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确定时间组织实施,12月底前完成。
(六)公共投资审计
围绕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公共投资审计项目4个。
12.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完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征地拆迁、招标投标管理、涉企保证金清退管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资金管理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组织对宣城市第二小学及周边地块城市更新项目(宣城市第二小学改扩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区交运局S207文岩路KO-K18+567(文昌-高桥段)灾毁恢复重建和丁村桥改造工程项目、区水利局宣州区重点涝区排涝泵站-谢村站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13.宣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区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有序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统筹整合、项目建设运营、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建后管理管护、耕地保护利用等情况。
组织方式:区审计局经贸投资审计科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6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七)其他审计
安排其他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个。
14.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加强全区招标投标管理,促进招标投标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关注2017年以来党政机关、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情况,重点关注2021年至2023年开展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政策落实、招标程序合法合规合理性、评标过程规范性、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
组织形式:省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牵头组织,区审计局投资项目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审计时间:2024年3月开始,8月底前完成。
此外,2024年区审计局承担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项目1个,即全市医疗领域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专项审计调查。该项目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审计局制发审计通知书并出具审计报告,区审计局承担具体审计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深入调查研究,做实“两型”审计。把研究型和对策型审计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对项目立项、审计方向、审计重点、预期成果、审计建议等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被审计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策分析,在实践中寻找破解难题的方法和路径,全面客观揭示问题,科学合理提出意见,确保审计结论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审计建议精准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两个“完整、准确、全面”。坚持用政治眼光分析全区经济社会问题,通过揭示经济问题、经济责任,反映政治问题、政治责任,保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政治意图和战略目标有效实现。
(三)规范过程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依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加强审计取证单、底稿复核,细化明确现场审计、形成报告初稿、征求意见、复核审理、业务会议审理、出具审计报告、上报综合报告等各环节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完成审计任务,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时间的,严格按程序报批。严格落实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外部延伸调查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现场审计任务。及时跟进各项审计进展情况,强化督查督促,对可能出现逾期的项目,及时提醒提示。
(四)抓实审计整改,加强贯通协同。坚决扛起督促整改政治责任,科学精准提出整改要求,把住整改销号关口,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分领域、分板块梳理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统筹推进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推进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信息共享、工作交流、协同监督等方面深度协作,推动各类监督在深化成果运用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
(五)严格依法依规,文明廉洁审计。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敬畏权力,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以查清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绳,依法定论、以理服人,客观公正作出评价。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宣传纪律等,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审计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在网络、微信等社交平台透露、发布任何与审计相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