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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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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索引号: 11341703777363919H/202404-00040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19 15:45 来源: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区财政局:

我单位对胡承洲代表《关于新增耕地纳入地力保护补贴的建议》的协办意见如下: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 号)文件规定,“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的耕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对于“新增耕地”这类没有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暂无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政策依据,故无法将新增耕地纳入地力保护补贴。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第二轮土地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将通过依法开垦、复垦的新增耕地,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应当依法承包到户,将承包到户的新增耕地纳入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内。

 

 

办复类别:B类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联系人:倪灏;联系电话:13665637218。

 

 

宣城市宣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