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秸秆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重点区域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大气环境;确保不因焚烧秸秆被市、区通报问责;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不因焚烧秸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党委书记袁时金、镇长匡野任双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姚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统筹组织各相关人员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发挥通讯工具、横幅、宣传册引导作用,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政策、典型工作经验等正面宣传报道;广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加大对“第一把火”处罚的宣传力度。
(三)持续财政投入。继续沿用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标准(水稻10元/亩/年,小麦、油菜20元/亩/年)。我镇将严格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分别制定具体资金使用办法,统筹安排使用,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四)落实禁烧责任。文昌镇政府与各村、各村民组、农户层层签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层层落实禁烧责任。
(五)细化禁烧包保网格。严格落实“镇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禁烧责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人,将秸秆禁烧任务细化到田、责任落实到人。我镇根据各村包保名单对全体镇干部进行了包片划分。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全体镇村干部要加强对所包保区域的禁烧巡查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全面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
(六)加强农机管理。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的通知》,继续执行农机构置补贴政策。加强农机作业队伍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及时召开动员会议。严格执行农机作业质量标准,收割机要加装并开启粉碎装置(秸秆打捆离田除外),确保水稻秸秆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加强对农机手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培育专业服务队伍,利用农机装备组织好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离田工作。
(七)加强对大户的监管。督促各村委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大户引领示范作用。对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纳入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及各类支持项目黑名单。
(八)加大焚烧秸秆打击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对故意焚烧秸秆的当事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严惩“第一把火”。对“第一把火”当事人和党员、村两委干部带头焚烧的,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九)健全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各村要合理布局收储场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规模合适的临时收储点、收储站,用于农作物秸秆的堆放和周转,形成半径合理、成本节约的收储格局。大力培育秸秆离田打捆经纪人队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打捆收储运输队伍,建设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收储运销体系。
(十)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各村要按照“以疏促堵”原则,细化秸秆综合利用措施,结合本辖区秸秆产生量及收种茬口期,做到“产处平衡”,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量满足实际需要。
三、强化督查考核
(一)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在禁烧期间,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禁烧责任落实和焚烧火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每周报领导组办公室(区环保局)汇总通报。请各村随时做好迎检准备。
(二)制定《文昌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季度管理考核及村级年度管理考核。
(三)加强对村秸秆禁烧工作考核。我镇将根据区级文件指导,制定对村秸秆禁烧考核奖惩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责任。
四、严肃责任追究
(一)在我镇出现“第一把火”之后,对卫星遥感再次发现火点的区域主要负责人、包村干部、村干部按干部给予处罚。
(二)我镇将严肃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失职渎职,造成大面积焚烧秸秆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