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镇办各单位:
现将《洪林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洪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洪林镇2024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
专项行动方案
我镇辖区内水域较多,当前气温日趋上升,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已进入易发、高发期。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洪林镇党委政府决定,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同志批示要求,切实遏制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高发势头,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相关部门、学校、监护人四方责任,尽一切努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要求,现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此方案,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二、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全镇集中开展高密度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知识的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画、横幅标语、手机短信、乡村大喇叭等方式,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校、进村、进户。
2、排查隐患,严格管理。各村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开展水域排查起底,明确水域权属主体和指定管辖主体,登记造册,实行镇村干部网格包保,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同时实行对重点人群,特别是对留守青少年儿童要包保到户、到人。完成警示标志设置、重点水域要配置简易救生设备如带长绳的救生圈、长竹竿等。原则上每日至少开展一次重点水域巡查巡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负责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维护。
3、加强预警,精准发力。学校要强化放学、周末、暑假前的防溺水教育,加强与家长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要特别强化出现溺水情况时的施救教育,防止盲目施救造成群死群伤。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配合密切、落实有力的工作局面,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村、社区:一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暑期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各村宣传标语不得少于5处,每日固定时间段高频率播放防溺水宣传音频;二是有重点水域的村、社区建立应急分队,配备游泳圈、长绳等救生设施设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有名册),公示救援队伍联系方式,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三是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永久性警示标识,要标明盛水期平均深度、危险程度预测、包保联系人等;四是要明确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责任人,实行镇村干部网格包保,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周末、暑期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同时定期开展重点水域巡查巡逻,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五是进行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党员人员熟、地形熟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落实对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网格包保责任制。
教体办:具体负责防溺水工作安排,完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软件材料;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防溺水工作督查,查看软件台账是否齐全、宣传氛围是否浓厚、标志标牌是否损坏遗失等。加强与中小学、镇直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水利站:协助做好防溺水工作,维护好当家塘坝的防护设施,做好塘坝除险工作,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防溺水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
纪 委:负责做好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与督促整改工作。
安监站:负责防溺水救援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做好突发溺亡事件的应急处置。
民政所:负责做好留守儿童的走访、防溺水宣传工作。
共青团: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向青少年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宣传、讲解防溺水安全知识。
各学校: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履行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对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纪律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墙绘、板报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学校周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的排查,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利用暑期“大家访”契机,在督促家长确实履行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进一步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要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派出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水域排查;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会同水利、国土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卫生院: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防溺水工作抓紧抓实抓具体,尽一切努力杜绝学生溺亡事故。
2、推动形成合力。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发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主动与镇教体办、村(居)委会沟通联系,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分工负责、群防群治。
3、强化督导检查。镇教体办、镇纪委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的村(社区)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镇政府将此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因溺水导致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对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附件:洪林镇2024年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洪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洪林镇2024年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梅清涛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胡禾强 人大主席
方 虎 党委副书记
胡 维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殷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崔尔婷 党委委员
胡宏靖 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章 新 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统战委员
洪 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礼云 副镇长
何 猛 党委委员(挂职)、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张树彬 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张 健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丁平平 水利站站长
李 航 城建办主任兼卫健办主任
曹 颖 纪委副书记
奚秦峰 安监站站长
吴启文 团委书记
夏 耘 卫生院院长
陈群群 教体办工作人员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教体办,崔尔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陈群群同志任办公室成员,负责防溺水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