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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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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848E/202404-0002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西林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8 发布日期: 2024-04-30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848E/202404-00028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西林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8
发布日期: 2024-04-30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0:26 来源:西林街道办事处 浏览次数: 字体:[ ]


西办字[2024]19号

 

 

关于印发《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办(站、所)和相关单位:

现将《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林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

 

 

 

 

西林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

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根据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制定街道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树牢底线思维,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最大限度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压降火灾亡人风险,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工

(一)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负责统筹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攻坚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二)教体办:督促指导学校、午、晚托等场所加强“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西林派出所:做好各类特种、娱乐、服务行业的“打通生命通道”自查自纠工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四)物业办: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商住小区、高层建筑的住宅建筑部分等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五)城建办:做好在建工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六)文体办:做好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七)卫健办: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场所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八)应急管理站(安监):做好危险化学品(油漆店、加油站)生产经营企业等场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治,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九)商务办: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负责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十)消防办: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公共建筑部分、KTV等场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监管;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不能立即整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违法行为做好配合执法;

(十一)各社区:积极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聚焦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密室逃脱及其他类人员集聚型场所,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作;

(十二)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三、检查内容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时应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隐患排查和针对性治理,其中重点内容包括:

(一)查“消防车道”。单位和住宅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二)查“逃生通道”。各类建筑(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三)查“应急处置”。对门禁系统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四)查“违规住人”。各类建筑(场所)均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

(五)查“电动自行车”。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

(六)查“木质阁楼”。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

(七)查“装修材料”。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八)查“违规搭建”。各类建筑(场所)严禁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户外广告牌以及违章搭建的建筑和设施,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九)查“三清四关”。各类建筑(场所)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自查自改,开展“三清三查四关”(查走道、查电气、查楼梯;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

(十)查“消防职责”。各类建筑(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24年4月1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整治目标,逐年推进整治攻坚,建立工作台账(附件1)。要分类分批组织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开展业务培训,讲清检查重点和工作方法,推动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努力消除一大批涉及消防“生命通道”的隐患问题(附件2)。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检查指南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抓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行动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形成整治合力。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顺利开展攻坚行动提供支持和保障,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四)强化督导,动态跟踪。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警示。

2024年4月份起,每月21日前报送附件1的目录页(附件1的现场拆除、清理对比图由单位存档备查)、《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当月工作小结;2025年12月22日前报送行动总结。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台账

2.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3. 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要求


附件1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台账

 

序号

检查时间

单位名称

地址

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面积(㎡)

清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

(处)

清理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

(处)

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处)

拆除人员

1

2024.XX.XX

 

XXXX区(县)XX街道XXXXXXXX

 

 

XX

XX

 

2

 

 

 

 

 

 

 

 

3

 

 

 

 

 

 

 

 

4

 

 

 

 

 

 

 

 

5

 

 

 

 

 

 

 

 

XXX(单位/场所名称)现场拆除、清理对比图

 

单位(场所)方位照片

拆除、清理前照片

拆除、清理后照片

 

(每处一张)

(每处一张)

 

 


附件2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日期:2024年 月 日

    项目

数量

排查社会单位(家)

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处)

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辆)

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处)

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处)

推动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个)

依法实施警告(人)

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家)

依法实施行政拘留(人)

依法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

当月

 

 

 

 

 

 

 

 

 

 

 

累计

 

 

 

 

 

 

 

 

 

 

 

填表人:                                   审核人:                           电话:

 

 

 

 


附件3

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在消防车通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当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

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