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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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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23T/202405-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223T/202405-0002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州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06
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6 17:48 来源:宣州区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

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国家常规统计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党政领导干部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再次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清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自查和清理范围

(一)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是将统计局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指标目标的第一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协调单位等。

(二)清理纠正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是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或数值区间填报数据,以工作考核等方式干扰影响下级机构统计人员或调查对象独立填报数据,要求调查对象报送数据必须经过当地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审核同意等。

(三)清理纠正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重点是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为企业争取优惠政策、申报驰名商标、取得各种资格提供证明等。

(四)清理纠正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二、自查和清理要求

发现本单位制定印发或报请党委、政府印发的文件或者做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要及时废止、修改该文件,纠正该做法;发现上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印发的文件或者做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要及时联系区统计局,由统计机构推动废止、修改该文件,纠正该做法。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上述明确的自查清理要求,对本地本单位2019年以来相关情况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纠正到位,并于510日前将自查情况表(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内部交流发送到区统计局(可拍照或扫描)。

联系人:胡泛舟  联系电话:3022967

附件: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做法清理纠正情况表


宣州区统计局     

2024年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