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223T/202404-0002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223T/202404-00022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统计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宣州区统计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各科室、普查中心、地方调查队:
《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宣州区统计局
2024年4月19日
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实施全区“三个年”战略的发力之年。今年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上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稳步强化统计信用建设,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统计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
1.持续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统计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准方向、敢于担当、带头推进;分管领导切实担起直接领导责任,靠前指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干部理论学习重要内容,认真执行会前学法制度,通过自学、集中学相结合,年内开展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学习不少于4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上来。
3.持续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认真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持之以恒压实防惩造假责任,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落实国家统计局《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和数据观,严防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落实全区各乡镇(街道)及园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弄虚作假情况工作制度,按要求报送年度防惩工作开展情况。
二、围绕主责主业,不断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思维
4.聚焦领导干部,在抓“四类重点人员”上精准发力。积极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传达再学习,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强化“四类重点人员”(区四套班子领导,政府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各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员,乡镇(街道)及园区副科级以上党政干部)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意识。持续推进统计法规进党校,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统计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的思想认识。
5.聚焦调查对象,在抓“关键岗位”上全面发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扣“五经普”等重点工作,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数据核查、工作调研契机,对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规及报表制度培训指导;丰富宣传手段, 运用动漫微视频、短视频、法治云讲坛,常态化普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报表制度、主要指标解析等统计知识,不断扩大统计相关法规政策的普及面,推动统计法规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结合“9.20”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提升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
6.聚焦统计业务,在抓“督察整改”上持续发力。根据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及时认领,认真自查,举一反三。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开展督察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确立整改时限。短期内可以整改到位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建立整改时间表,逐条销号,定期对督察整改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探索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形成整改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三、坚持公平公正,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权威
7.强化执法检查,切实提高警示震慑力度。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认真查处统计违法线索;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年内执法检查不少于35家;对数据核查发现问题较重、统计违法案件易发频发地区进行重点执法检查。以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
8.强化贯通协同,切实提高统计监督质效。加强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区委组织部、巡察办、审计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的沟通联系,及时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共享监督信息,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推进协作配合向纵深发展。落实统计违法违纪责任追究措施,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予以通报和曝光。
9.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水平。贯彻《关于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增配区统计局专业人员编制,更好地配合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及园区也要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力量,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保障数据质量。区统计局将配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将基层统计力量配备等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全区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级培训,切实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积极选派业务骨干省、市抽调的跨区域执法检查工作,在实战中练兵;同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
四、着眼夯基固本,不断推动统计数据规范化
10.注重数据核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各专业对数据异常波动、异常修改等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对重要指标、重点企业加大核查力度;加强数据跟踪监测,对数据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督促企业在报表期内及时修正,对已实地核查过的调查单位,继续开展线上核查,确保企业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范正确填报统计报表;各专业对常见问题、提醒易错易漏关键点等进行解读、提示,切实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11.注重完善制度,切实加强数据监管力度。发挥《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办法》作用,建立数据质量核查与执法检查衔接机制,进一步对核查重点内容、现场核查要点、线索移送标准等进行规范;坚持针对问题查找制度漏洞,针对漏洞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压实数据监管属地责任。
12.注重提质增效,切实推进电子台账建设。局各专业要结合工作特点,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互动交流等方式,做好电子台账培训,解答电子台账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督促企业健全台账,确保电子台账应用落到实处;广泛宣传企业电子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电子台账对提升企业数据管理水平和统计工作效率的重要意义,共同规范企业统计工作流程、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附件:2024年全区统计系统重点普法目录
2024年全区统计系统重点普法目录
一、党章、党内法规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二、中央文件
《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
《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
《安徽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2025宣州区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维电话:(0563)3027267 传真:(0563)3023029
皖ICP备05004400号-1
网站标识码:3418020037 皖公安备案
34180202000313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