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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403-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周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7 发布日期: 2024-03-17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6962/202403-0008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周王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周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7
发布日期: 2024-03-17
【部门解读】关于印发《周王镇2024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7 08:28 来源:周王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地质灾害简称地灾,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为主要成因的自然灾害。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有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做基础。由自然和人为因素形成的地质灾害不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还对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也会极大破坏生态环境。为了保障我镇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与进行生态环境建设,需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防治工作。提前预防,提高人民防范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全力保证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预报预警困难,防范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我镇目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有:阳光钙业有限公司开采区,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我镇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必须掌握地质灾害的成因,科学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与管理,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深刻理解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管理体制,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全面提升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损失。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2024 年3 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防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对起草文本所依据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政策文件要求进行仔细研读,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结合周王镇实际,形成办法内容初步意向,拟定初稿,经多次讨论修订,在征求汇总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实施细则正式文本,经办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1、对所属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100%拉网式排查,排查实现三个100%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排查。查找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监测、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等消除安全隐患的措施和建议。二是将排查时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0%纳入地质灾害防灾体系。三是专业技术单位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报告复核率100%。
2、严厉查处可能诱发重大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采矿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大执法。有效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二是坚持“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原则,对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进行查处。三是对专业技术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通过开展地质灾害大整治,确保“四到位”和“八落实”一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做到责任单位、防治资金、监测手段、防治措施“四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单点防灾预案、监测经费、监测人、监测记录、两卡(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监测设施、撤离路线等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五、工作内容
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八落实”和地质灾害整治工作“四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完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将隐患点纳入当地群测群防体系,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按照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标准,制订单点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经费,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置警示牌和遇险撤离路线图;及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对出现险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应急调查,并采用专业监测、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处置措施;对在查处地质灾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六、执法保障内容
1、对在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并造成后果的抢险救灾中严重失职、渎职的违反地质灾害防治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有关手续的
2、对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不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3、对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或直接威胁区内从事与地质灾害防治无关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采矿等活动的
4、对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论不宜开采而开工建设开采的、未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配套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落实治理措施的
5、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6、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工程建设的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影响论证的
7、矿山开采可能诱发矿山地质灾害的或承担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
8、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弄虚作假。
9、对妨碍、阻挠地质灾害监测、搬迁避让和治理工作的
七、解读部门和解读人
解读部门:周王镇党政办

解读人:陈姿晗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3-3873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