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桥联圩水泥公路养护承包合同
甲方:朱桥乡人民政府 (简称甲方)
乙方:宣城市新诚物业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为了把朱桥乡联圩公路养护好,确保行车安全。甲方根据公路养 护工作的基本要求,经双方协商决定将朱桥联圩10公里水泥公路(从 油榨沟至王祠排涝站)承包给乙方养护管理,为明确职责,经双方协
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时间: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公路养护职责及质量要求:
1、 乙方接受甲方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经常上路养护,并将每日工作情况登记在册,便于甲方及交通主管部门检查考核。
2、在公路遭受自然灾害时,乙方应及时抢修道路,对于影响安全的路段及路基一处塌方10立方米,应及时通知甲方。
3、 乙方发现路政案件应及时制止并向甲方举报。
4、公路养护质量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保证路面清洁平整、无病害,路拱适度、行车舒适;
(2)、保持路基边坡稳定,水沟、涵洞畅通,路肩横坡顺适、排水通畅无杂草、无堆积物。
(3)、保持标志、标牌明显、无缺损,构造物完好。
三、公路养护经费及付款办法:承包费为1000元/公里/年,合计承包费10000元;分两次付给,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凭乙方收据付款。
四、奖罚规定:甲方对乙方承包的养护路段实行每月抽查、季度 查,好路率达到70%、甲方对乙方承包路段常年保持良好,视情况给 予奖励:中方检查发现乙方养护公路严重失养,水沟不畅通,出现差 等路、出勤率低。劳动效率低下,未坚持经常养护等情况,直到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