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发改委>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处罚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404-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区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52U/202404-00002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区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01
发布日期: 2024-04-01
区发改委行政处罚程序
发布时间:2024-04-01 15:01 来源:宣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1.立案阶段责任: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阶段责任: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
    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处理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5.决定阶段责任: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阶段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责任: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