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规划计划> 计划总结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索引号: 11341700MB1791406L/202403-00017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15
发布日期: 2024-03-15
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5 15:05 来源: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发展。现将我局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措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两场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将宪法列入全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全局5名正科级干部参加测试,通过率100%;参加全市网络在线学法考法,全局7名公务员按时完成学时并通过考试。持续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工作,将述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庭审集中旁听活动,2023年共组织参加2次旁听,增加了视觉直观的法治宣传效果。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宣城法治”微信公众号,“法讲堂”:宣城市第六期“领导干部法治云讲坛”暨第三期“领导干部法治云讲坛”主题法治课学习。安排新申领执法资格人员3名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机关集中学法月”集中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机关各股室及执法大队、执法监测站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情况

1.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共出具项目预审意见225个,审批环评项目119个,对142家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现场核查。聚焦新兴产业发展,2023年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253.07亿元,在库项目29个。招引10亿元以上项目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总投资额11.5亿元,项目开工投产纳统率达100%。

2.优化审批流程。精简规范许可审批事项、持续“减证便民”,压缩提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时限,推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即来即批,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公示及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114个,其中5个项目进行了告知承诺制审批。

3.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宣州区企业服务微信工作群,民营企业咨询环保问题、了解环境政策更加便捷;持续运行企业服务接待日制度,通过科级干部上门服务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1.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按要求及时上报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按要求在政务公开网站公示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系列工作举措。印发了《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工作举措》,具体工作举措共八大项,二十三小项,层层落实,责任到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定期调度。

3.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印发《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制清单并予以公示,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参加区级“八五”普法讲师团,以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水、土壤、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职能职责组织对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法定权利及义务的普法宣传。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开展了系列主题活动。一是开展“环保先行,‘骑’心协力”主题自行车骑行活动,由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宣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城市建设工程系团委在宛陵湖省级湿地公园法治广场举办“环保先行,‘骑’心协力”主题自行车骑行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联合融媒体中心,组织宣城市第六中学师生代表20人在宣城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宣州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学习参观;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学校”,联合宣城电视台菁菁校园栏目,开展校园宣传活动和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农村”,邀请宣城电视台对我区农村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进行采访;五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社区”,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结合联系社区网格巡查、路段巡查等志愿服务,开展环境宣传活动,结合“绿色社区”创建举办科普讲座;六是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企业”,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联合狸桥镇、水阳镇、寒亭镇3家乡镇和宣城高新区、宣州经开区2个园区组织开展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共计179家企业参加。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每季度对我区22个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20家,已全部完成整治。不定期组织夜间突击检查、周末例行巡查,强化薄弱期间的监管,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起(适用配套办法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起),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9起,罚款总额达332.54万元。

2.积极摸排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第)的(皖环偿领办(2023)11)文件要求及线索名单,对涉及宣州区的3项线索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及线索核查情况反馈。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起,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废案,于2023年8月11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2023年9月26日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赔偿义务人苏州海洲物资再生利用环保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由本案产生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土壤环境监测等事务性费用、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应急处置费用共计493554元,均按照赔偿协议汇入指定账户,并将本案涉及的危废全部清运处置完毕。该案件现已结案。

3.不断加强环境信息化管理手段,提升现场执法能力水平。对246家污染源企业实施“双随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双随机”监管企业81家次。督促企业加强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管理,目前我区44家企业已安装联网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积极参加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共两期10卷行政处罚案卷及8卷行政许可案卷)和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活动案卷抽查互评,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及(第二批)规定,以免罚清单为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涉生态环境信访投诉68件,已办结68件,办结率100%。认真贯彻落实了《宣城市生态环境局重信重访、信访积案专项化解工作方案》,对12件重点信访件开展包保化解工作。规范舆情处置工作,安排网评员紧盯“宣城论坛”、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及时关注,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2.加强环境信用评价及环境应急备案。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上一年度重点污染源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和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确定省级参评企业15家,评定宣州区环保诚信企业8家、环保良好企业7家;确定市级参评企业7家,评定宣州区环保良好企业6家、环保不良企业1家。同时积极开展环境信用修复工作,2023年以来,已完成行政处罚企业一般失信行为,信用修复4家。2023年度,环境应急预案共编制备案63家,其中一般级别53家,较大级别9家,重大级别1家。及时为企业提供服务,切实降低了企业环境风险。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1243条,其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听证告知及决定书公示55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宣城市宣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区司法局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

此外,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1.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备移动执法箱9个、执法仪48台及无人机6架,行政执法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法制审核,2023年度共召开案件审查会13次,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2.坚持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聘请法律服务机构全程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2023年度共出具法律意见25余份。

3.持续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水平。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各类培训、周五“环保大讲堂”,共参加20期,参训600余人次,内容包括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督察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3年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资格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人员53人,新进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人员1人。截止目前,我局共持有行政执法证53人。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水平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监管责任重,压力大,各项专业性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规范等根据现行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也在不断修订,执法人员法律应用能力及执法实践能力有待提高。

(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能力有待提高

办理案件时在现场勘验及询问笔录等文书的制作、证据的搜集、固定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精准规范。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建设能力。与上级省、市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对接,采取省市培训、自学、与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网络学习、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

(二)进一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对于梳理及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及时复核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四)加强政务公开,完善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区委、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区法宣办汇报,使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