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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埠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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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401-00039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孙政【2024】11号
生成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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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印发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孙政【2024】11号
生成日期: 2024-01-17
发布日期: 2024-01-17
关于印发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09:51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居)委会、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孙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 1月17日

 

 

 

附件1

孙埠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安徽省突发应急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镇区域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所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指挥长,其他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孙成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胜同志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镇森林防火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的主要内容: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火场位置、起火时间、发现时间、肇事者、火势大小、林种等情况。各单位接到报警后,将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有林村(居)委会接警处置。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扑救,并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报告火灾信息,以便镇森林防火指挥所为扑救下一步可能扩大的森林火灾做好准备。

(2)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接警处置。值班员接警后首先通知火灾所发生的村(居)委会,安排人员组织扑救,其次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带班领导汇报,并根据带班领导的指示上报区防火办并通知镇森林消防中队做好外援扑火准备工作,通知镇林业站和派出所进行火灾案件调查。

(3)镇派出所接警处置。接警后应立即转警给镇森林防火指挥所。

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镇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3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消防中队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4、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应急处置措施。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七、孙埠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林业站:负责监督和管理全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预警工作、火场跟踪监测工作、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加强镇级物资储备,开展损失评估,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工作等。

镇安监站: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和参与火灾扑救工作,负责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镇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并协调驻宣公安消防、武警及驻宣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镇派出所:组织受森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疏散;维持灾区治安与交通秩序,必要时,协调对火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组织、指导侦破森林火灾案件。

镇司法所:负责指导森林火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参与森林火灾引发矛盾纠纷的调处,并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镇林长办: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公路管养单位及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森林火灾隐患。

镇高中小学:负责在全区学校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协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教育、引导公民文明祭祀,引导做好公墓的火源管理工作。

镇卫健委(卫生院)负责火灾受伤人员救治、灾区卫生防疫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组织医务人员参加森林防火演练。

镇宣传办负责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的发布工作。

镇城管中队:负责物品运输、人员转移、森林火灾扑救和疏散群众工作。

孙埠交警队负责车辆管控,保障道路通畅。

各村(社区)要做好本村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巡查工作,发生森林火情时,及时组织转移人员,及时上报火情情况,组织扑火人员参与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