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拨付2023年四季度就业见习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4 16:29
来源:寒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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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见习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10月至12月我区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等资金拨付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1月13日前完成资金申报。
一、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资金
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见习单位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进行资金申报
1、进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页,输入登录账号与密码,点击登录
2、点击进入单位中心
3、点击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网上申报模块
4、选择业务所在地
5、填写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网上申报基本信息(红色带星为必填项),并点击保存
6、点击新增,填写弹出的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花名册对话框(红色带星为必填项),并点击保存
7、选择提交单位并点击提交
注意:提交单位为宣城市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不要提交错了
8、等待就业中心预约办理时间后,再次进入单位中心点击同意预约。
9、等待预审和审核通过。
(二)提供以下纸质资料进行申报
1、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生活补贴)1份(附件1);
2、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生活补贴)1份(附件2);
3、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的需提供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附件3);
4、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涉及资金补贴月份的每月均需提供一份,包括见习生工资发放表(需有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支付凭证或银行对账单。
二、就业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指导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分别按照人均100元、2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
(一)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进行资金申报
步骤同生活补贴申报基本一致,需注意的是:在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其他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申报,补贴细类选择“见习一次性相关补贴”。
(二)提供以下纸质资料进行申报
1、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指导补贴)1份(附件4);
2、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指导补贴)1份(附件5);
3、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留用见习人员奖励
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刘宸 联系电话:0563-3025232
附件1: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生活补贴)
附件2: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生活补贴)
附件3: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见习证明编号填写见习生就业失业证编号)
附件4: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指导补贴)
附件5: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指导补贴)
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