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2668/202212-00027 | 组配分类: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2668/202212-00027 |
组配分类: | 招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招标人 |
名称:宣城市宣州区水利局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78号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香江金郡东区12栋6楼10-14室 |
项目名称 |
宣州区白马河闸站工程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 |
XZQ-GC-GK-2022076 |
开标时间 |
2022年12月29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863号
投标费率: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设计费的80%
工期(交货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深度要求。
综合得分:93.9分 |
项目负责人:王波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10)934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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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工程(蚌埠境内)化家沟片治理工程总承包2、设计业绩: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枞阳县永丰圩湖东新站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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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135800000.00)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9.9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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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美义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1501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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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蕉岭县石窟河新铺段治理工程、石窟河白马段治理工程、徐溪河治理工程、高思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2、设计业绩:淮河干流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河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引淮供水灌溉工程勘察设计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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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2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捌拾万元整(¥135800000.00) 工期:9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74.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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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杨国瑞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鲁180001833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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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1、施工业绩:山东省黄水东调二期工程2、设计业绩:青岛市黄水东调承接工程勘察设计1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沂河、沭河上游堤防加固工程勘察设计Ⅱ标段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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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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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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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24日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87151116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50563885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975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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